认领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07   来源: 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字体:[    ]

201732,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南雄市公安局通报的1宗运输无中文标签食品的案件线索,在韶赣高速公路珠玑巷服务区查获一辆车牌号码为“豫LF8833、豫LD003 挂”的运输车辆,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冻猪半头共1913件,共26.8吨,该案件司机未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海关的通关单等合法有效手续。经立案并发布协查公告,至今未有人员到南雄市食药监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该批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冻品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前来认领,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我办将按《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1-8177789

 

 

 

韶关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9月7

信用韶关
2017-09-07